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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决保安自身的安全保障需从制度入手

日期:2016-11-08

    浙江在线08月01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下沙朗诗国际小区保安何春雪因为试图阻止一伙想进入小区的人,而被这伙人围殴,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在网上激起了热烈的讨论。除了在声讨凶徒暴行的同时,很多人也会发出疑问,如果遇到紧急危险情况,保安是应该挺身而出还是选择避让,如果避让,那业主的安全是不是无法得到保障?

  保安职责没有明确规定

  保安的职责所在究竟是什么,如果遇到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突发状况,保安应该怎么做?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李小文律师就小区保安在工作时应履行的职责限度做了解释:保安不是国家执法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力对任何人做出强制执行的权力。同时保安也没有牺牲自身安全来履行工作职责的义务。

  “和所有普通人一样,保安有权力在任何时候优先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李小文说,“就算是遇到小区内正在发生的偷窃、抢劫等突发情况,保安也只需尽到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另一名业内资深律师杨先生则认为,保安隶属于物管企业,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健康等是他们的服务内容,具体的行为尺度或者职责范围应该由所属物业指定的管理公约和条例制定,而不属于法定范围。

  物业协会将完善紧急预案

  记者咨询了市内多家物业管理公司后发现,许多物业公司都备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预案,但对小区保安的行为并没有做硬性要求。

  绿城物业吴副总经理说,他们辖下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有保安因阻止他人随地小便,而被一批人殴打受伤。

  “遇到紧急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我们现在教导保安人员,一旦对方拿出凶器,跑为上策。”吴总说,“但这次事件属于极个别的恶性行为,紧急预案和防范都没用。”

  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助理解释,耀江物业有一套制定的应急方案,包括应急物资准备,台风、暴雨、火灾、停水停电等应急方案各个方面。

  其中也包括了对暴力事件和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但涉及危及生命的情况,还没有更细化的应对规定。陈助理说,一切以保证保安人员性命为基础。

  万家花城小区的物业主任于立杭说,“小区保安在工作时肯定要先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真的遇到蛮不讲理、滥用暴力的人也只能先躲起来呼叫援助或者报警。”

  “解决保安自身的安全保障问题主要靠物业公司从制度上来完善。”杭州市物业协会会长宋建慧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制定好完善的紧急应对机制,告诉保安在突发危险情况的时候,应该如何应对,最好能做到既尽到职责又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宋建慧还表示,协会接下来会取长补短,吸取健全物业公司的紧急预案和管理方法,然后逐步推广到杭州各大小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