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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保安服务行业范围内
进一步加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保安服务公司:
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领导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秩序维护,确保“平安北京”、“世界城市”建设,请各保安服务公司接此通知后,迅速部署,加强管理,做好如下五项工作:
(一)加强排摸保安服务公司中招用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情况,重点排查保安服务公司中是否存在精神病人和高危人员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因工资、个人、家庭和情感等问题及各类突发情况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类重点人、重点访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和管控力度,全面掌握可能对社会或特定对象采取极端行为倾向的高风险人员;
(二)加强对保安器具的管理,严格使用规定,坚决杜绝保安员私自使用造成恶略影响。同时,加强保安驻勤点安全检查,重点摸排是否存留危险物品,严格教育保安员做到不购买、不持有危险物品;
(三)加强保安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保安员动态。对非在岗工作期间的保安员,要有效控制在视线范围内,对于却有必要外出的,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保安员在外发生参与群体聚集等情况。对于思想、情绪、行为、言论异常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保安员“带病”上岗;
(四)加强岗位职责教育,确保服务单位安全稳定。重点对公交车站地铁、大型活动临时勤务、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以及涉及其他国计民生的单位和场所保安员认真开展管理教育,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加强值守认真排查,防止安全隐患发生;
(五)加强信息上报,对于本单位重大、突出问题,要第一时间要坚持一报直报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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